关于选择 1月15号早上八点半出发去爬玉龙雪山,我是第一次坐这么高的索道上山,说实话,我很害怕,但是小白和周君一直在说好害怕,我就强装镇定,告诉她们我不怕,有我在呢,我会保护好她们。下了揽车,我告诉自己安全了。 到海拔4506之后,小白就有高原反应了,嘴唇有些紫,需要吸氧,我全程陪着她,本来以为我会有高反的,可是奇怪的是,我却没有。我们走到海拔4701的高度,小白就一步也走不上去了,气喘的历害,只能往回走。其实于心里,我是第一次爬雪山,第一次挑战自己的极限,我很想很想爬到雪山的最高峰,在最高处看一眼雪山的全景,同时看一下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高度是多少,但是小白的状况没有办法支撑,最后我选择陪着她下雪山,而不是让她在原地等待。现在回想起来,只能说这次雪山之行我有一些愦憾,但是并不后悔。
关于心灵 1月16号我们去走了茶马古道,地陪给的报价是400元/人,15号晚上我们去古镇酒吧,偶尔路过一家旅行社,他们给的报价只有160元/人,最后,我们豪不犹豫地炒了旅行社,给当地旅行社临时签了合同。 以为只有1个小时左右的骑马时间,最后却足足走了近5个小时,从上午10点,到下午3点。给我牵马的男孩叫阿米,只有19岁,他说他15岁就下学了,17岁就去年面打工开始赔钱了。早上10点的天气虽然不算太冷,但我穿着新买的羽绒服,头要缩进大大的帽子里,一点也不觉得热,偶尔一阵山风吹来,还有丝丝的凉意。而19岁的小米却只穿了一个短袖的T恤,外面批了件单层的牛仔服,扣子都没有扣,张着怀。没有戴帽子,也没有那怕一条最薄的围巾。小米说他已经习惯了,不觉得冷的。就这样,他牵着马陪我们走了五个小时,没有喝一口水,吃一口饭。 下午2点我们返回吃饭的地方,吃过饭近三点的样子,小米又牵马把我们驼到拉什海边,让我们划船。拉什海其实只是一个湖,给我们划船的小伙说,可是由于当地人的闭塞,从来没有见过海,以为大一点的湖就是海了,因此起名拉什海。小伙只有21岁,女儿却已经有一岁多了,老婆是个汉族女子,是他在县城打工时认识带回的。很听他的话,客务活全抱下,他只用在外赚钱就行了。他很骄傲地告诉我们,他会划船,骑马,游泳,而且他一个至少能救起三个人。下午太阳的余晖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地好长,他轻轻撑起船搞,只一下,影子就碎地微波里,荡出好远,我伸手用手指沾一点水放进嘴里,果然是淡的水。小伙子个子高高的,足有1米八九的样子,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牛仔,戴一顶暗红色的牛仔帽,高高地立在船头,像极了美国电影里的西部牛仔,那一刻我觉得真正的男人就该是这样的,什么事情都会做,对生活从不抱怨,充满憧憬。 骑马走过像我家乡村庄的云南纳西族小村子,穿过群山环抱的茶马古道,吃着热气腾腾的农家火锅,感受着农家大伯不够就添不管是菜还是肉的热情,看21岁纳西小伙身上男人的真本色……本来一天的行程都是温馨而美好的,甚至我还和一位同事说,等咱们的儿子三四岁了,能骑马的年龄带他来纳西骑一次马吧,让他体验一下不同的生活,然而最后一刻发生的事情,一下子把我从幸福的顶峰狠狠摔下,觉得自己像是个垃圾。 我们乘坐的小船是很简单,完全没有任何装修和装饰的铁皮小船,上面有很多泥土,由于我们一行有24个人,而那里仅有两只小船,因此一只船上带船夫13个人已经挤得很满了,而我们要划行的拉什海是个刚刚开发的地方,应该说我们上般的地方还称不上马头,只是在浅滩的地方用铁锹挖出一条与船体差不多宽的小沟,我们勉强能上船,而不至于把鞋子弄湿。然而当我们在湖面划了一圈回航时,由于人实在太多,船就在快要划进马头时,恰在了窄窄的航道中,21岁的船夫横着竖着划了七八次,也不见船有动静,正在我们着急叫岸上的人来帮忙时,小伙子普通一声跳进了水中,鞋也没有脱,裤子也没有挽,在农历腊月21日的冬天,我们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还要把头缩进毛绒绒的帽子里躲避湖面偶尔略过的微风,他一切做的那么自然,好像是天天发生的一样,跳进水里在前面拉着船头就往岸边走,刚刚还吵吵闹闹的我们一下子雅雀无声了,刚到有一点硬地的地方,几个男生全部跳上了岸,以减轻船的负荷,谁也不再顾及自己几百元或上千元一双的鞋子是否会被泥巴弄脏了鞋面。我差点哭出声来,觉得我们就像手中有几张钞票,从城里来的垃圾,凭什么在寒冷的冬天,用几张肮脏的钞票让同是人类还是孩子的21岁的小伙跳进冬天的冷湖里为我们推船。那一刻我发誓再也不再冬天游人力的船,不带我的儿子来这个地方。
关于修养 1月17号晚上我们一起去古镇的后街5号酒吧泡吧,酒吧音乐开的很大,大家高声聊着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只要能引着大家的尖叫,只要能喝掉酒瓶里的酒就可以了。一会儿来了个卖花的小孩,大家都吵着让女孩走开,我们只是同事,不会买的,我也让她走开,并没有想到仅是同事的我们谁会给我买花,也没有那个必要,而此时,坐在最里面,最安静的一位男同事要了一枝红玫瑰,静静地把花递到了我面前,我接过那枝花,有点意外,更多的是感激。又过了一会儿又一个女同事来到我们桌子上,卖花的小女孩再次出现,还是那个安静的男生,把一枝黄色的玫瑰送到了那个女同事手中,那天晚上虽然最安静的是他,但我觉得他好绅士,有一种从容的大度,那天晚上我知道男人送女人花并不都意味着爱情和友情,还关乎修养,关乎礼貌,那天晚上,他在我们女同事心中近乎完美,而没有轻挑。我决定等我儿子长大了,要给他上一堂关于礼貌和修养的课。